【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】《核安全法》亮点看这里
发布时间: 2018-04-12

2017年9月1日,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》(以下简称《核安全法》),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,这是中国核安全领域一部基础性、综合性的法律,通过设立严格的标准、制度、监管和处罚,保障核事业安全可持续发展、捍卫国家安全、维护公众权益。

制定《核安全法》的目的

制定本法的目的是:保护公众及从业人员、保护生态环境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内,对核设施、核材料及相关放射性废物采取充分的预防、保护、缓解和监管等安全措施,防止由于技术原因、人为原因或者自然灾害造成核事故,最大限度减轻核事故情况下的放射性后果的活动。

“严”是此部法律最大亮点

制定《核安全法》的目标是为了保证绝对安全,万无一失。这部法的亮点就是严。包括严格的标准、严格的制度、严格的监管和严厉的处罚。

严格的标准:这部法明确了从高、从严建立核安全标准体系,就是要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,不断提高核安全标准,要保障不能发生核事故。

严格的制度:法律对核设施的选址、设计、建造、运行,核材料及相关放射性废物实行全链条监管和风险防控,不留死角,不留空白。对核设施的选址、建造、运行每一个环节都有门槛,对核材料的持有也要经过许可。

严格的监管:核安全和核工业的链条很长,涉及部门很多,既有核工业部门,也有核监督管理部门。法律明确了几家单位的责任,同时也明确建立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,形成监管的合力。

严厉的处罚:这部法条文94条,光法律责任就17条,罚款额最高达到500万元人民币。该法也希望通过提高罚款额度、增加违法成本,来加大企业的法律责任。

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核损害赔偿制度

该法明确了一旦发生核事故,核设施运营单位是唯一的责任主体。这采用的是无过错责任,即不管有没有过错,只要发生了核事故都要承担赔偿责任。只有极少的情况下,如战争、武装冲突,在其自身很难控制的情况才不承担责任。